1、细菌性食物中毒的诊断
根据集体伙食单位短期内爆发大批急性胃肠炎患者,结合季节及饮食(厨房卫生情况、食物质量、保管及烹调方法的缺点)即可作出临床诊断。
有条件时,应取患者吐泻物及可疑的残存食物进行细菌培养,重症患者血培养,留取早期及病后二周的双份血清与培养分离所得可疑细菌进行血清凝集试验,双份血清凝集效价递增者有诊断价值。可疑时,尤其是怀疑细菌毒素中毒者,可做动物试验,以检测细菌毒素的存在。近年来采用琼脂扩散沉淀试验检测污染食物中毒的肠毒素,效果良好。
2、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治疗
(1)一般治疗
本病常有自限性,仅需卧床休息,早期饮食应为易消化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病情好转后可恢复正常饮食。沙门菌食物中毒应床边隔离。
(2)对症治疗
呕吐、腹痛明显者,可口服丙胺太林(普鲁本辛)或皮下注射阿托品,亦可注射山莨菪碱。能进食者应给予口服补液。剧烈呕吐不能进食或腹泻频繁者,给予糖盐水静滴。出现酸中毒酌情补充5%碳酸氢钠注射液或11.2%乳酸钠溶液。脱水严重甚至休克者,应积极补液,保持电解质平衡及给予抗休克处理。
(3)抗菌治疗
一般可不用抗菌药物。伴有高热的严重患者,可按不同的病原菌选用抗菌药物。如大肠杆菌、志贺菌、沙门菌、副溶血弧菌均可选用喹诺酮类抗生素。
参考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权威医学科普传播网络平台/百科名医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