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骨折
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遗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
2、骨折的原因
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3、骨折的分类
骨折分类的目的,在于明确骨折的部位和性质,利用临床上正确、完善地诊断和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
依据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为
(1)开放性骨折:骨折附近的皮肤和粘膜破裂,骨折处与外界相通耻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肠破裂,均为开放性骨折。因与外界相通,此类骨折处受到污染。
(2)闭合性骨折:骨折处皮肤或粘膜完整,不与外界相通。此类骨折没有污染。
依据骨折的程度分类
(1)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全部中断,管状骨骨折后形成远、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骨折段。横形、斜形、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均属完全性骨折。
(2)不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仅有部分中断,如颅骨、肩胛骨及长骨的裂缝骨折,儿童的青枝骨折等均属不完全性骨折。
依据骨折的形态分类
(1)横形、斜形及螺旋形骨折:多发生在骨干部。
(2)粉碎性骨折:骨碎裂成两块以上,称粉碎性骨折。骨折线呈“T”形或“Y”形时,又称“T”形骨折或“Y”形骨折。
(3)压缩骨折:松质骨因压缩而变形,如椎体和跟骨。
(4)星状骨折:多因暴力直接着力于骨面所致,如颅骨及髌骨可发生星状骨折。
(5)凹陷骨折:如颅骨因外力使之发生部分凹陷。
(6)嵌入骨折:发生在长管骨干骺端皮质骨和松质骨交界处。骨折后,皮质骨嵌插入松质骨内,可发生在股骨颈和肱骨外科颈等处。
(7)裂纹骨折:如长骨干或颅骨伤后可有骨折线,但未通过全部骨质。
(8)青枝骨折:多发生在小儿,骨质部分断裂,骨膜及部分骨质未断。
(9)骨骺分离:通过骨骺的骨折,骨骺的断面可带有数量不等的骨组织,是骨折的一种。
依据解剖部位来分类
如脊柱的椎体骨折,附件骨折,长骨的骨干骨折,骨骺分离,干骺端骨折,关节内骨折等。
依据骨折前骨组织是否正常分类
(1)外伤性骨折:骨结构正常,因暴力引起的骨折,称之为外伤性骨折。
(2)病理性骨折:病理性骨折不同于一般的外伤性骨折,其特点是在发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着影响其结构坚固性的内在因素,这些内在因素使骨结构变得薄弱,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发生骨折的轻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
依据骨折稳定程度分类
(1)稳定性骨折:骨折复位后经适当的外固定不易发生再移位者称稳定性骨折。如裂缝骨折、青枝骨折、嵌插骨折、长骨横形骨折、压缩骨折等。
(2)不稳定性骨折:骨折复位后易于发生再移位者称不稳定骨性骨折,如斜形骨折,螺旋骨折,粉碎性骨折。股骨干既是横骨折,因受肌肉强大的牵拉力,不能保持良好对应,也属不稳定骨折。
依据骨折后的时间分类
(1)新鲜骨折:新发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纤维连接,还可能进行复位者,2~3周以内的骨折。
(2)陈旧性骨折:伤后三周以上的骨折,三周的时限并非恒定,例如儿童肘部骨折,超过10天就很难整复。
4、骨折的症状
全身表现
(1)休克 对于多发性骨折、骨盆骨折、股骨骨折、脊柱骨折及严重的开放性骨折,患者常因广泛的软组织损伤、大量出血、剧烈疼痛或并发内脏损伤等而引起休克。
(2)发热 骨折处有大量内出血,血肿吸收时体温略有升高,但一般不超过38℃,开放性骨折体温升高时应考虑感染的可能。
局部表现
骨折的局部表现包括骨折的特有体征和其他表现。
骨折的特有体征
(1)畸形 骨折端移位可使患肢外形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缩短、成角、延长。
(2)异常活动 正常情况下肢体不能活动的部位,骨折后出现不正常的活动。
(3)骨擦音或骨擦感 骨折后两骨折端相互摩擦撞击,可产生骨擦音或骨擦感。
以上三种体征只要发现其中之一即可确诊,但未见此三种体征者也不能排除骨折的可能,如嵌插骨折、裂缝骨折。一般情况下不要为了诊断而检查上述体征,因为这会加重损伤。
参考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权威医学科普传播网络平台/百科名医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5日